“老吾老以及人之老,幼吾幼以及人之幼。杨刘宝、张刘宝、高刘宝都叫你爸爸,你应该一视同仁才对!”听完张权的故事,单开华同学笑着说道:

上高中的时侯,由于家里穷,我都是走读。

每天晚上妈妈帮我淘好米,滤掉淘米水,再切几片大白菜叶拌上,到校后我在饭盒里加点盐,然后送到食堂。烧饭师傅统一加水后,放入大锅的蒸笼蒸饭。

有次我带了几块生咸肉,谢仁庆一见便问我能不能给一块他?我心里有些不舍,于是挑了一块最小的给他。谢仁庆走后,我在他的饭盒里放了一个花生大的盐块,然后帮他把饭盒一起送到食堂。

中午放学时我们便去食堂,领取蒸好的热气腾腾的米饭。

饭后谢仁庆对我说:“你的咸肉太咸了,把我的米饭都印咸了,可是不吃又饿,下次再也不吃了!”我要的就是这句话。

当时和我一起走路上学的还有一个女同学,她就是阮新明的堂妹阮新兰。

阮新兰长得小巧玲珑,胆子也特别小,我们上学、放学必须经过一个乱葬岗。上高三的时候放学很晚,每次经过那里,阮新兰总是拉住我的手不放。她的家比我家离校远,我每天先送她回家,然后自己再走回来。

那时候住校生一起床就到教室里早读,七点做广播操,然后吃饭。以前我们走读做广播操之前到校就行了。进入高三以后,班主任要求所有同学六点之前必须进教室,否则一律站到门外。我家离校四、五里路,来校前还要烧饭、吃饭,因此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。

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,叫我住到校里,住宿费、伙食费可以减免。我告诉班主任,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,还有如雷贯耳的呼噜声令我无法忍受,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,依然经常迟到。班主任杀一儆百,不得不让我站到门外,直到广播操铃声响起。

于是我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,迎接同学们嘲笑的目光。后来我索性广播操开始之后再来学校,班主任反而无可奈何了。

阮新兰离校比我家远,因为迟到,也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。我想象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同学的嘲笑,更何况一个女生。我叫她广播操开始以后再来,她说罚站就罚站,在外面读书也是一样,在乎别人的眼光干嘛?

想不到阮新兰外表纤弱,内心却十分强大。我后来买了一辆旧自行车,除了车铃不响之外,其它部位都响。我每天接送阮新兰上学,我们相约不再迟到,我的自行车成了她的专车,我则成了她的车夫。我们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,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。

有天放学早,阮新兰叫我先走,她过一会儿再回。在天阳路往北准备左转时,我发现长长的路今天居然被落下的紫花淹没,我仿佛是踏上了一大片紫色的花海——到处是风铃花。我惊呆了,马上折回学校。

在校门口正好碰到阮新兰。“我正准备走,你怎么又回来了?”她问。没等她说完,我说:“新兰,上来,我带你到一个地方去。”她坐在自行车后座,不停地问我去哪儿。直到来到天阳路,她才惊呼道:“哇!这里好漂亮!”

阮新兰跳下车,步入紫色花海。我跟着她走到一棵开满风铃花的树下驻足,仰头长叹:“这是风铃花。每年的这个时节是花期,不过花期只有十天左右。花一开,叶子就会迅速凋零。”新兰拉住我的手说:“我想,风铃花或许就是开花给叶子看的,但叶子却很快凋落了。”我听出她话中的伤感,可是却看不到她的忧容。我们走向人行道旁的长椅上坐下,静静地欣赏这紫色花海的盛宴。

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,我发觉自己喜欢上了阮新兰,喜欢她的纯洁,喜欢她的快乐,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。因为喜欢阮新兰,我学习比以前更加认真了。

一直想告诉阮新兰我的想法,可是却不敢开口。总不能象阿q追求吴妈一样:“我要和你睡觉!”又不能象电影、电视中一样,喜欢她抱住她就吻,我觉得还是写封信给她最好。

于是我偷偷给阮新兰写信,又一次次地撕掉,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我们的友谊。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,我终于鼓起勇气,将信放在一只信封里,然后从邮局寄给了她。

阮新兰不知是谁给她写信,当着许多同学的面撕开,没看完就揉作一团扔到地上。章德宝同学捡起后念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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