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安十九年(公元214年)十二月,曹操任命尚书郎中枢行政官高柔为理曹掾丞相府属官,掌管司法。
高柔新官上任自然要放三把火,他瞄准了涉及逃兵的法令。
旧法令规定,军队征来的兵士逃跑了,要追究其妻子、儿女。
这条看似很重,带有连带责任的法令,实则效果一般,依然有大量士兵逃跑。
曹操便觉得是不是对逃兵的刑罚不够重,想着要进一步追究逃兵的父母和兄弟,扩大连坐。
高柔却觉得此事不妥。
连坐虽然可以扩大震慑力,但会令逃兵破罐子破摔,甚至连带着其他士兵因害怕受牵连而一同逃跑。
而且高柔调查后发现,好多逃兵逃跑只是一时冲动,冷静下来之后便后悔了。
所以他给曹操提建议,加重刑罚不但不能制止士兵逃跑,反而会使逃兵更多,不如宽恕逃兵的妻子、儿女,或许可以诱使逃兵心回意转。
曹操觉得很有道理,便同意了高柔的建议。
说到逃兵,就不得不说一下曹操的兵役制度了。
整个曹氏集团兵役主要以世家制为根基,结合屯田制和质任制。
所谓世家制,最简单最直接的理解就是一家人世世代代当兵。
屯田制,是依照户口区分,安排人员种地,并上交一定的赋税。
质任制,是指将士兵家中的妻子、儿女等亲人作为人质,统一管理起来。
这三条制度,结合曹氏的户口分类,直接将原先的征兵和募兵转变成了职业兵,给曹魏来带源源不断的士卒。
世兵制要从初平三年(公元192年)说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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