凕梦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推文哥tuiwenge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“……人家钱副主任都说了,你嫁过去他肯定会把你当祖宗一样供起来,不只礼金一千,有三转一响,他以后的工资还都归你管,结了婚你也就不用下乡了。”

林月曦恹恹的靠在床上,一脸迷茫的看着眼前这个喋喋不休的姑娘。

又看了看周围,这是间约有二十平左右的房间,房间里四面墙壁雪白,可房间内的家具却都很仿古笨重,木质感十足的大衣柜,梳妆台等等。

挤挤挨挨着,显得房间内有些杂乱,年代感十足。

“曦曦,咱俩可是好朋友,我都是为了你好。你身体不好别人不心疼我心疼,乡下哪是你能去的地方?冷叔和张婶毕竟不是你亲生父母,难免会有顾虑不全的地方。”

王月边说边小心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女,深怕她知道自己真实的心思。

整个大院,不,应该说是整个京市都找不出一个比林月曦还漂亮的姑娘。

芙蓉面,柳叶眉,玉白无瑕加如剥了蛋壳般细嫩的肌肤,精致的五官恰到好处完美组合,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小梨涡,像一个金尊玉贵般玉雕的人儿,身上还天然的自带着股出尘气息。

倾国倾城,绝色无双,不容亵渎!

唯一可惜的是,因为早产的原因,林月曦打小就体弱多病,热不得,冷不得,急不得,气不得,一到换季就得卧床躺个半到一个月。

也因为如此,她看着非常瘦小,脆弱得像个一触就会碎的瓷娃娃一样。

可老天爷对她又似又格外的疼爱,别人长期生病,不是形容枯槁就是瘦到脱形,而她呢,明明从小到大都是病怏怏的,还好几次一脚踏进了鬼门关,却一点没影响她那张脸,就算瘦也瘦得好看绝尘,病也病得更加惹人怜惜。

王月每次见到这张脸都嫉妒着心揪着酸,要不是理智还在,她恨不过上爪子挠花这张不属于人间的脸。

即是天仙,那回你的天上去。

见她一直不说话,那本就苍白的脸色逐渐有转青的趋势,王月以为自己计划得逞,已经挑拨成功林月曦和冷首长夫妻俩的关系,脸上露出丝得意的微笑。

又很快被她掩藏,变脸大师一样换上一副关切的模样。

“曦曦你别着急,我去叫任妍。”

说着起来冲出房间,速度快得跟逃一样。

林月曦脸色难看不是因为王月那些她听不懂的话,而是脑中原身的记忆猛的灌入,她现在就跟一块高精cpu却安在一台老式旧电脑上一样,病弱的身体承受不住这十八年记忆的涌入,要不是她精神力异能也带了过来不断的在疏导,这会儿估计人已经昏了过去。

可情况也并没多好,原本已经九级的异能现在只剩下了微弱的初级,脑仁的抽痛让她不仅脸色惨白身体还微微的开始颤抖。

几秒后,还是不坚持住晕了过去。

任妍冲进来看到的就是这一幕,吓得手忙脚乱的冲了过去把人抱起,边朝屋外喊着:“李大娘,帮我叫小王准备车。”

屋外的李大娘哎了声忙止住往屋里冲的脚步,着急忙慌转头往外跑去。

这会儿正是中午饭后,不少老大爷老大娘吃完了午饭在散步。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向往的生活之悠闲人生

向往的生活之悠闲人生

五矿贤者
在影视城做牛做马当了10年龙套演员的李轩,穿越到地球平行世界。李轩:哎,罪过啊!我为什么要这么的优秀!本来男女比例就已经失衡,奈何。。。。。真的不怪我啊!无数男性同胞:打死李轩!不然我找不到女朋友!
都市 全本 15万字
极品护花邪王

极品护花邪王

曾经拥有的方向感
平凡快递员赵轩,突然获得了一段记忆,一段属于一名绰号血屠、杀人如麻、屠灭生灵要以星球计的血手屠夫一生记忆。记忆中的血屠,是无尽星空下封神级强者。记忆中,有极品功法可以修炼,有数不尽的丹药炼制手法,数不尽杀戮征战……清纯甜美的小护士,清新妩媚的省长千金,美艳动人的女区长一一闯入他的生活。赵轩的人生,变得无限精彩!(方向已完成超级吸收、超级融合、符宝等共计六百多万字长篇,期间只有一天请假记录,此外再无
都市 全本 318万字
高考前,20年后的我发来短信

高考前,20年后的我发来短信

木子心
每一次跨时空与20年前的自己联系,都会导致时空变幻。他曾是肺癌晚期患者,命不久矣;也曾是身披黄马甲的外卖小哥;他曾是仰望高墙的狱中囚徒;也曾是喜乐无忧的包租公;他曾是自主创业的软件公司老板;还曾是富豪榜上的一方巨头。……圆月当空时,就是他又一次选择的机会。时空每每变幻,尽头在哪?有完美无憾的人生吗?蓦然回首,初心仍在否?……推荐本人完本作品重生2003、返回2006、返回1998等。
都市 连载 5万字
谁还不是个花花公子

谁还不是个花花公子

小胖胖鱼
关于谁还不是个花花公子:万万没想到,坐拥亿万家产的富哥赵瑾年居然重生了。上辈子他留学归来,想大展拳脚施展满腔抱负,结果干啥亏啥,亏的怀疑人生了。重活一世,赵瑾年也接受自己的平庸了,也想通了,钱赚多少才是个够呢?开摆!马上开摆!他决定了,这辈子就好好当一个混吃等死的花花公子。书名又叫
都市 连载 209万字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慎思量
关于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:作为户外运动和野外生存爱好者的张崇兴在一次登山过程中,安全绳没系牢,意外穿越到了1968年的东北农村。这辈子,可不想再折腾了,娶个能相伴一生的媳妇儿,养几个孩子,带着家人在这个特殊年代安安生生的过日子,没什么远大理想,一家人平安喜乐就好。当然这日子要是能好一点,再好一点……
都市 连载 4万字
御医

御医

夜的邂逅
他是一家私立医院的实习医生,然而就是这样默默无闻的实习医生却在各国皇室和富豪鼎鼎大名,无论是皇室成员还是著名的富豪都是想方设法跟他攀上关系,以跟他处好关系为荣,不知道的人认为这些皇室成员跟富豪一定是头脑有问题,竟然会争先恐后的想认识一个年轻的中国人,知道的却是无限的羡慕,因为那是一种保障,生命的保障
都市 全本 6万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