爱吃喜欢152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推文哥tuiwenge.com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王梓涵迈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了那家古色古香的古董店,店内弥漫着岁月沉淀的气息。他此行肩负着一项重要任务——为李家主精心挑选一件珍贵的古董作为礼物。就在他仔细端详着一件件精美绝伦的古董时,脑海中突然响起了系统那清脆悦耳的提示音:“恭喜宿主完成婚约进度

10\/4,特奖励您天眼神通!”

王梓涵心中一阵惊喜,迫不及待地想要试试这天眼神通究竟有何神奇之处。他将目光投向身边的几件古董,瞬间,眼前便浮现出这些古董的详细信息以及对应的价格。这种能力让他感到既新奇又兴奋。

经过一番筛选,王梓涵最终相中了一个精美的瓷瓶。这个瓷瓶造型优美、工艺精湛,上面绘制的图案更是栩栩如生。当他用天眼神通查看时,发现其标价竟然高达

1000

万。不过,他还是决定向老板询问一下价格。

老板热情地迎了上来,微笑着说道:“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光啊,这个瓷瓶可是我们店里的镇店之宝呢!如果您真心喜欢,我就便宜点卖给您吧,只要

10

万就行啦!”听到这个价格,王梓涵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,心中暗自窃喜,毫不犹豫地掏出信用卡付了款。

接着,王梓涵满心欢喜地来到了玉器馆。刚一进门,他的天眼神通便再次发挥作用,一眼就看中了一对晶莹剔透的玉手镯。通过神通显示,这对手镯的价值足足有

2000

万之多。于是,他赶忙向老板打听起价格来。

老板见王梓涵对这对手镯如此感兴趣,豪爽地回答道:“既然您这么有诚意,那就

50

万卖给您吧!”王梓涵一听,高兴得差点跳起来,立刻刷卡买下了这对心仪已久的玉手镯。就这样,他心满意足地带着两件珍贵的礼物离开了古董店。

第二天清晨,阳光明媚,微风拂面。王梓涵身着一套崭新的西装,手里提着精心包装好的礼物盒,神采奕奕地朝着李家门口走去。这一次,门口的保安见到他后并没有阻拦,而是礼貌地微微点头示意,放他通行。

王梓涵顺利地进入了李家别墅,并径直来到了宽敞明亮的客厅。此时,李家主正与李家夫人坐在沙发上交谈着什么。见到王梓涵进来,李家主连忙起身相迎,并笑着向夫人介绍道:“亲爱的,这位就是王梓涵,那个与咱们女儿有着婚约的年轻人。”

王梓涵怀着紧张而又期待的心情来到了李思思家门前,轻轻敲了敲门。门开后,他微笑着向开门的李思思父母打招呼道:“叔叔阿姨好!”接着,他热情地说道:“今天特意来看望您们,还给您们带来了一些小礼物。”说完,便将手中提着的袋子放在一旁的桌子上。

只见王梓涵小心翼翼地从袋子里取出一个精美的瓷瓶,双手捧着递到李思思爸爸面前,并说道:“叔叔,这是送给您的。希望您能喜欢。”李思思爸爸接过瓷瓶,仔细端详起来,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,不禁感叹道:“哎呀,这个瓷瓶看起来如此精美,恐怕得价值

1000

万吧?这么贵重的礼物,我们可不能收啊。”

王梓涵连忙摆摆手,诚恳地回答道:“叔叔,只要您喜欢就好。这只是我的一点心意,如果以后遇到更好的,再给您补上一个更棒的。”听到这番话,李思思爸爸犹豫了一下,但最终还是笑着点了点头,说道:“既然孩子都这么说了,那我就收下这份厚礼啦。”

更多内容加载中...请稍候...

本站只支持手机浏览器访问,若您看到此段落,代表章节内容加载失败,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模式、畅读模式、小说模式,以及关闭广告屏蔽功能,或复制网址到其他浏览器阅读!

都市小说推荐阅读 More+
仙医妙手

仙医妙手

周郎羡
天才绝艳的修仙者穿越都市,成为面临高考的高中生林一航,彪悍的人生从此开始。什么,你考试第一看不起我们差生?靠!老子过目不忘,背完课本打好基础,碾压你只是秒秒钟的事情。什么,你是毕业于英国帝国理工学院的高材生,医术牛逼?靠!活死人肉白骨都不会,你敢说自己是医生?我代表祖国人民鄙视你!什么,你是赌石高手,捡漏名人?哦,这个真不会……不知道点石成金算不算?那个长腿妹妹,不要再纠缠着我了,男女授受不亲好不
都市 全本 287万字
风流医圣

风流医圣

蔡晋
医圣,二十一世纪,唯一一个获得了全世界医学机构共同认可的一个唯一存在。他就是站在医药界金字塔最顶尖的人物。事实上,在医圣的前面,还有两个字——夺命,夺命医圣,意思很简单,这个男人,能够从阎王爷或是死神的手中抢夺生命。可是,问题是,这个男人还有些风流,那就有意思了,极品御姐、美艳总裁、妩媚明星、清音萝莉、单身人妻,似乎,这桃花运比他的医术还要厉害。作为医药界的奇葩,唐峥觉得,风流医圣似乎比夺命医圣更
都市 全本 309万字
妙手玄医

妙手玄医

炖肉大锅菜
叶飞,一个从抗战年代穿越而来,身怀绝世医术的军医。杨灵,一个京都三流豪门的公主。两人因为一个狗血的豪门闹剧而结成了夫妻。且看一个没有远大理想,只想着‘老婆孩子热炕头‘的男人,如何为了老婆,以一身绝世医术纵横都市。PS:每一个成功女性的背后都有一个伟大的男人!!
都市 全本 224万字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

慎思量
关于火红年代:开发北大荒,种田赶山养全家:作为户外运动和野外生存爱好者的张崇兴在一次登山过程中,安全绳没系牢,意外穿越到了1968年的东北农村。这辈子,可不想再折腾了,娶个能相伴一生的媳妇儿,养几个孩子,带着家人在这个特殊年代安安生生的过日子,没什么远大理想,一家人平安喜乐就好。当然这日子要是能好一点,再好一点……
都市 连载 4万字
高考前,20年后的我发来短信

高考前,20年后的我发来短信

木子心
每一次跨时空与20年前的自己联系,都会导致时空变幻。他曾是肺癌晚期患者,命不久矣;也曾是身披黄马甲的外卖小哥;他曾是仰望高墙的狱中囚徒;也曾是喜乐无忧的包租公;他曾是自主创业的软件公司老板;还曾是富豪榜上的一方巨头。……圆月当空时,就是他又一次选择的机会。时空每每变幻,尽头在哪?有完美无憾的人生吗?蓦然回首,初心仍在否?……推荐本人完本作品重生2003、返回2006、返回1998等。
都市 连载 5万字
咬春婚

咬春婚

财多多鸭
被背叛。她二话不说,删成果、黑系统、曝光对方不堪入耳的音频,潇洒走人。他冷脸嘲弄:“今后你跪着求我,我都不会看你一眼。”不久后。他却率先在磅礴大雨中跪下了,腥红着眼求她:“玥玥,求你,回到我身边。”她不过是眨了眨眼。身后那动一动手指就能让商界倾翻动荡的男人,立刻用力箍紧她腰。咬牙切齿:“男人的诡话你都信?”她淡瞥向他。对方似乎忘了,不久之前,她还是他的:死对头。
都市 连载 14万字